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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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5520052481/2025-001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全区劳动秩序。

2.负责辖区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3.受理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4.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5.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及劳动管理制度。

6.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

7.监察境外就业中介机构遵守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的情况。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5.73万元,支出总计155.7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5.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5.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155.73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7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2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4万元,占8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10.62万元,占6.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12.85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6.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保、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8.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修(护)费、职工工作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职工工作餐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2024年度本单位从区人力社保局(本级)拆分出来独立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023-40242526

附表1.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4年收入决算表

3.2024年支出决算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2024年机构运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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