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5520052481/2022-005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4 |
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承担全区养老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协助开展职业年金征缴和支付工作;协助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单位构成。区社保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统计信息科、稽核风控科。核定事业编制为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正、10副)。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 1691.93万元,支出总计1691.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0万元,减少幅度为4.4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收支包含在2019年收支内。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66万元、 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收支包含在2019年收支内。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9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4.5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7万元、 下降4.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收支包含在2019年收支内。其中:基本支出 633.80万元,41.24%;项目支出903.17万元,占58.76%此外,结余分配154.9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4万元、 下降5.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691.93万元,支出总计1691.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0万元,减少幅度为4.4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收支包含在2019年收支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66万元、 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收入包含在2019年收入内。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4.5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7万元、 下降4.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支出包含在2019年支出内。其中:基本支出 633.80万元,41.24%;项目支出903.17万元,占58.76%。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4万元、下降5.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28万元、下降23.6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五险二金等。公用经费1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3万元、下降24.54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支出包含在2019年支出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用于公务接待和公车维护,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费公务车 。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5.9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 5.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调研、交流、检查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6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万元,较2019年减少33.33万元、下降24.54 %,主要原因是在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医保中心1-4月支出包含在2019年支出内。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2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必须量化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1638.5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汇总表为必须公开内容,参考样式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得分 |
1 |
社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
579.13 |
100 |
2 |
社保-工伤认定资金 |
10.00 |
100 |
3 |
社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和一体化建设 |
5.15 |
100 |
4 |
社保-乡村振兴-农村民生保障改善 |
11.30 |
100 |
5 |
社保-金保网络通讯安全行为监管 |
12.08 |
100 |
6 |
社保-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79.77 |
100 |
7 |
社保-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医疗补贴 |
37.70 |
100 |
8 |
社保-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 |
146.00 |
100 |
9 |
社保-2020年社会保障资金 |
177.00 |
100 |
10 |
社保-街镇-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
85.39 |
100 |
11 |
社保-代列-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区级政府补贴资金 |
15.00 |
100 |
12 |
社保-代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 |
635.00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