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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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5520052481/2020-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人力资源流动调配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承担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承担各类人才培训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承担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人才引进、人才交流、人才开发和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长委发〔201932号文件,设立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金财务科(内审科)、人才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下设区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等7个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汇总一级预算单位3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区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1个(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长寿委办发〔2019〕32号文件,我单位划出公务员管理、军官转业安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外国专家管理职责。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年初预算230万元,实际调整预算为120万元,划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12.61万元、划转区医保局458.1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230.56万元,支出总计5,230.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65万元、减少4.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划出,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23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65万元,减少4.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划出,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27万元,占87.66%,年初结转和结余645.28万元12.34%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28万元,减少4.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划出,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54.76万元,占60.13%;项目支出1,826.9万元,占39.8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跨年度实施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30.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5.59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划出,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33万元,减少10.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职责划出,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9.05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费支出预算15.2万元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6万元、高层次人才奖励20.6万元、2019年“鸿雁计划”专项资金226.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老工伤医疗补助50万元、2019年职教幼教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解困补助200万元、2019年企业退休军转干生活解困补助230万元、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1.6万元、2019年社会保障专项经费45万元、社保基金预决算和部门经费预决算经费15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5.2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22万元,减少4.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6.73万元,下降80.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出,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跨年度实施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66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95万元,增长86.52%,主要原因是高层次人才奖励增加

(2)教育支出12.3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减少8.34%,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0.11万元,占8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33万元,增加14.69%,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增加555.8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1.43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32万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18万元

(5)农林水支出14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112.15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2万元,减少8.3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款金额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87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和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6万元,下降53.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6万元,减少14.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36.7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万元,减少26.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用车频率减少

公务接待费7.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部、市局到我区调研检查工作以及接待其他省市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1万元,下降71.5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6万元,减少50.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4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8万元,增长24.11%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召开了长寿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2018年养老保险汇算暨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会议和养老保险退休及死亡业务工作推进会议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4万元,增长334.62%,主要原因是组织相关赴西南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青岛大学业务培训,召开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培训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其中,区医疗保障局调剂使用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职业技能鉴定。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委托第三方审计社保基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7项,涉及资金1350.94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2019年特殊群体慰问及困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评价,2019年特殊群体慰问及困难补助项目综合得分100分,绩效等级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全区企业军转干部222缴纳医疗保险;二是为全区自主择业军干部63人发放生活补助和缴纳医疗保险;三是在“春节”、“八一”期间对全区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进行慰问。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军转干部的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信息提供不准确导致个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不能及时转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2526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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