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三治融合” 乡村治理体系
作为全市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长寿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率先示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要求,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走深走实乡村善治之路,持续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龙河镇保合村《强党建、融三治、增活力》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典型经验(重庆篇)》并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邻封镇邻封村、云台镇八字村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村治理体系有效健全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建立区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办牵头抓总、区级相关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各街镇主抓落实、各村社贯彻执行的工作机制。二是细化政策举措。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寿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长寿委农领组办发〔2020〕11号),明确了乡村治理5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并将57项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分别明确了重点举措、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任务指标。三是定期调度指标。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季度调度机制,结合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年度任务,每季度调度收集各牵头单位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并根据任务进度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期保质完成。
二、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真正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二是加强村级基本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一支一策”整顿提升新摸排软弱涣散党组织7个,持续巩固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20个。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村社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有序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区19个镇(街道)、268个村(社区)综治会议系统纵向联通。三是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组建3支驻乡工作队,选派9名驻乡工作队长和队员,对3个区级重点帮扶街镇开展驻乡帮扶;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试验示范村继续选派驻村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全区34名驻村干部全部在岗在位开展驻村帮扶,以党建促乡村治理。在党员教育管理上,以龙河镇为试点,探索“党员示范户”挂牌亮身份、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制度,推动农村党员围绕乡村振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进行推介。
三、规范村级事务,村民自治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完善自治制度。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为三级自治架构”的“1+3”乡村自治体系,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持续做好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纯洁净化村委会干部队伍,选优配强村干部。积极探索“积分制”“湾长制”等乡村治理模式,组建“湾落综合治理队伍”,成为院落环境“设计师”、乡风文明“宣传员”、矛盾纠纷“协调员”、村民自治“督导员”。二是丰富议事形式。大力培育群众性自治组织,坚持“四议两公开”,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共1156个,大力推广“三事分流”“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基层矛盾有效化解。三是推进村务公开。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普遍推行村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村务公开目录,实现村务公开阳光、透明。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工作经费,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打牢村民自治基础。
四、构建文明乡风,乡村德治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优化文化供给。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行”,打造2个乡村文化振兴试验示范点。全面完成19个街镇文化服务中心、42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21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志愿服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二是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培育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感动人物、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推选先进典型谢向红、程伯成获评“重庆好人”,李顺清获评重庆市道德模范,并作为全市10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之一向中央文明办推荐。评选区级“十大乡贤”,利用榜样的力量激发振兴乡村的志气。三是推进移风易俗。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聚焦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全区263个村、社区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活动,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3%。制定红白喜事“八条公约”,常态化开展梦想课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家风润万家、千万市民学法律等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五、强化乡村法治,平安乡村建设持续巩固
一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各街镇建立微信法律咨询群,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以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乡村“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队伍。与268个村(社区)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以共建共治共享方式,实施“天翼看家”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建设,作为“雪亮工程”补点扩面的抓手,完善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完成布建农村地区平安乡村视频监控摄像头1.4余万个。三是深化矛盾纠纷调处。深化“枫桥经验”长寿实践十项行动,全力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区级每月1次、街镇每月2次、村(社区)每周1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并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形成“调处中心+街镇人民调委会+村(社区、企业)人民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五调’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诉调、警调、访调、复调、仲调有效衔接,构建上下联系、左右联通、整体联动、畅通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