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5-0004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申报指南》(长寿农发〔2025〕1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调整我区柑橘品种结构,全面提升柑橘产业发展水平。
按照项目申报、街镇初审、区级评审、公示等程序,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共有15个,计划补助资金170.088万元。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及工程质量,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下达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详见附件1)。
二、从项目下达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必须位于城镇建设控制规划区和各类保护区禁止建设范围外。并按照相关规定购置枝条及接穗,保证苗木不携带检疫性病害(溃疡病、黄龙病等),若一旦发现检疫性病害,由街镇监督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2.补助标准。高换按照600元/亩进行补助,项目主要支持接穗、农膜等嫁接材料购置,高换、管护、农资等费用。
3.高换建设内容的经营主体需高换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每亩高换株数不少于33株,未达到上述标准不予补助。
4.高换要求接穗和枝条原则上需在重庆市内有苗木合格资质单位购买,需提供苗木检疫证、质量保证书及签收单,且检疫证、质量保证书及签收单中接穗和枝条的品种和数量必须保持一致。高换嫁接成活率达95%以上。
5.农业企业自筹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40%;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筹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5%。实际总投资高于计划总投资的,财政按不超过计划补助资金据实结算;实际总投资低于计划总投资的,财政补助资金等比例下调。
6.高换项目建设完成后须绘制小斑示意图,每个小斑图标明建设内容和数量,并附小斑汇总清单。
7实施业主及街镇要认真收集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的档案资料,边实施边收集,确保各环节资料完备,同时收集好项目要求的其他档案资料(纸质资料详见附件2-1,电子资料详见附件2-2)。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所属街镇要对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核实,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街镇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任务下达文件认真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街镇初验。项目实施完成后,街镇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出具初验意见,由街镇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区级验收。
3.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街镇初验合格的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包含项目建设成活率、竣工资料等。高换面积测定由区农业农村委聘请第三方中介公司统一测定,综合验收合格的若第三方测定面积低于下达任务面积的按第三方确定面积进行据实补助;若第三方测定面积高于下达任务面积的按下达任务面积进行补助。
五、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下达的补助资金是计划资金,最终按照验收结果据实结算。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严禁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除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外,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实施方案
2-1.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纸质
竣工验收材料清单
2-2.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电子档案模板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实施方案.xls
附件2-1: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纸质竣工验收材料清单.doc
附件2-2:长寿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柑橘品种改良项目电子档案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