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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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1-00105 [ 发文字号 ] 长扶组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2021年度边缘易致贫人口帮扶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寿委发〔202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风险及时消除,帮扶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参照《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长扶组发〔20206号)文件,现就落实2021年度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措施通知如下

一、“三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帮扶措施

(一)义务教育保障确保全区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义务教育保障。对我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边缘易致贫家庭贫困学生,区教委将作为其他类贫困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寄宿:小学1000/年,初中1250/年;非寄宿:小学500/年,初中625/年。(责任单位:区教委)

(二)住房安全保障确保全区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D级危房改造3.5万元/补助、C级危房改造0.75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基本医疗保障确保全区边缘易致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边缘易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及个体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保参保补助,补助标准为200/人,已参保人员仍享受补助政策,并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四)饮水安全保障确保全区边缘易致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二、产业帮扶措施

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一是边缘易致贫户参照国家、市级、区级印发的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执行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享受不超过2000元的巩固脱贫到户奖补资金发展小产业和配备产业发展指导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就业帮扶措施

对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吸纳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边缘易致贫人口一是符合条件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可优先享受就业培训、公益岗位。二是除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外,鼓励扶贫车间优先考虑边缘易致贫人口(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综合保障措施

对无劳动能力的边缘易致贫人口,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边缘易致贫人口如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按照要求及时纳入。二是积极动员边缘易致贫人口参加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临时救助

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灾害救助、价格补贴等临时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残联等单位)

六、扶志扶智

监测责任人要引导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生产和就业消除致贫风险,对自强不息、稳定消除致贫风险边缘易致贫人口,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等单位)

七、其他帮扶措施

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边缘易致贫人口购买巩固脱贫保,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责任单位:区扶贫办等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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