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3-00055 | [ 发文字号 ] | 长牧医发〔2023〕1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长寿区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5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了《2023年长寿区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请各街镇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联系人:王罗君;联系电话:81880309、17823489757;邮箱:csxumuke@163.com。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长寿区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业主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镇”),经街镇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6月9日18:00前交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二、申报对象及范围
此次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方面。支持存栏20头以上奶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三、贴息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分两批拨付(2023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四、贴息总额和贴息标准
本次贴息项目资金共12万元。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若上报项目的总贴息金额≤12万元,则按照项目申请贴息金额补助;若上报项目的总贴息金额>12万元,则以总资金12万元为限,各项目贴息金额按比例分配)。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五、申报条件
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相关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种场需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六、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出具的养殖备案证明;
3.养殖场提供2022和(或)2023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饲草生产企业提供2022和(或)2023年种植或收储证明;
4. 2022和(或)2023年度的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5.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七、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各街镇要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同时通过内网将审核合格的资料报送至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三)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收到经街镇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后,会同区财政局对业主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着重对养殖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贷款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区财政局着重对业主是否已享受过贴息政策和本次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备案。
(四)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对拟定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资金直接拨付申报主体。
附件: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
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头、只、亩、吨、万元
经营主体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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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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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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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
(非种场可不填) |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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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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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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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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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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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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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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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 | ||||||
年出栏(头/只) |
肉牛 □肉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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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存栏(头/只) |
奶牛 □肉牛 □肉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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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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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收储重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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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 | ||||||
年出栏(头/只) |
肉牛 □肉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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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存栏(头/只) |
奶牛 □肉牛 □肉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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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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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收储重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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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贴息申请 |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实际贷款期限 |
已付利息 |
已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贷款金额 |
申请贴息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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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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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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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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