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5-000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3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长寿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开展,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 在重庆市区域内的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或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2. 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需的设备;
4.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300㎡;
5. 对承担过汽车、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若经营管理规范、达到规定资质要求,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优先确定为农机回收企业。
二、申报企业提交材料
1.《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汽车或者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承诺书(附件2);
5. 拆解设备、场地、人员佐证资料;
6. 已从事2025年度以前的农机报废工作的企业,若继续开展该工作,可不提供相关资料;变更了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的企业,必须重新提交以上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现场或邮寄至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服务站(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18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
2.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彭雪雪,联系电话: 40403054,13368319527,联系邮箱:30875023@qq.com)
附件1
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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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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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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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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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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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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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A.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B.农机合作社 | |
C.原二级及以上农机维修点 |
D其他: | |
实地核实情况:
经审核,认定你单位具备农机报废回收/农机报废回收拆解能力。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
说明: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农机回收单位、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各一份。 随本表附上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拆解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材料。 |
附件2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本企业已依法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有从事农机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需的设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及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依法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确保报废农机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解,并按要求保存好拆解档案资料。本企业将对授权的回收点做好监督管理,对回收点的违规行为承担监督和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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