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4-00041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农发〔2024〕4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的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 〔2023〕1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的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你镇(街)实际,组织相关业主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组织申报。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的
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加快弥补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化短板,重点支持粮油、蔬菜机械化生产,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 〔2023〕122号)文件要求,拟在区内推广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高效率、大中型等现代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切实助推农业全程机械化和现代化,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强国建设。
二、补助资金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资金总额为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6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和精量育秧播种设备的农业机械。农机装备购置补助享受国家农机补贴和项目补助资金的总额不得超过50%,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开展粮油或蔬菜产业生产环节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包括配置育秧生产机械设备。主要支持环节为购买6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和精量育秧播种设备的农业机械。购买农机装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农业机械。项目不支持电脑等办公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的购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从事粮油或蔬菜生产且基础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具有较好的成长性(从事粮油或蔬菜产业5年及以上),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自筹能力;
2.粮油或蔬菜生产规模达300亩及以上;各街镇项目申报业主原则上不超过1个;
3.合作社、农业企业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
4.具备明显区位优势和示范效应,流转经营的土地进行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具备宜机化条件;
5.申报主体在项目年度内同一实施方案不得多头申报,同一建设内容年度间不得重复申报;
6.补助主体优先考虑区级及以上龙头企业。
五、申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同意后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开展建设,凡是不按要求实施的项目,将收回补助资金,三年内业主不得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二)街镇根据项目申报建设内容要求指导业主进行项目申报,核实现场,并负责该项目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街镇须参照区农业农村委项目评审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签署评审意见,并将初评结果函告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原则上不接受由业主自行申报的资料。
(三)坚持“公开申报、独立评审、竞争立项”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四)区农研中心农机技术服务站对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交专家评审。
(五)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评审。
(六)项目实施方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内容、财政补助环节、购置设备型号及台(套)数等关键内容,项目建设任务及绩效目标要切实做到可考核、可量化。
(七)项目实行街镇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引导、项目带动、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八)项目建设要与农机化工作总体布局相结合,在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融合互动,建成产业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的先行点、体制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示范点。
(九)项目单位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时间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目。项目实施完成后,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
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资金由区农研中心代为拨付给项目实施业主。
(二)资金拨付程序及方式
资金拨付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和财务审计情况据实划拨全部补助资金。
七、项目验收办法
(一)街镇初验。项目实施完成后,街镇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出具初验意见,由街镇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区级验收。
(二)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街镇初验合格的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建设需特殊专业确认的,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相关街镇的正式函;
(三)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报法人征信记录、土地租赁合同或入户花名册;
(四)街镇出具不拖欠土地租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4日18:00前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区农研中心农机技术服务站;电子档报送邮箱:597249099@qq.com。
联系人:向颖,联系电话:40403054。
九、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以电子公文收文时间为准)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三)《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删减。
(四)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本通知可在区政府门户网下载。
附件:1.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汇总表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预期效益(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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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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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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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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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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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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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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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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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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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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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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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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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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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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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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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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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街镇主管部门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推荐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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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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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预期效益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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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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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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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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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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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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