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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2-001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长寿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2022年度)

日期:2022-10-09

购机者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镇(街道)农业(社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者跨地区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则上在经营所在地镇(街道)农业(社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申请受理部门:镇(街道)农业(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购机农民也可在自己手机上下载“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进行购机人及机具信息的填报进行补贴申请申报(如申请受理后申请人需到镇(街道)农业(社区)服务中心现场签字认可“资金申请表、告知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登记证书原件)、一卡通银行卡(折)、购机发票原件(具有购机者、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的相关规定,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申请材料为人机合影照片、铭牌照片各一张,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列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指农机购置补贴APP、“二维码系统”、物联网系统三者合一)办理范围的农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和水稻插秧机(限4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等4个补贴品目,以便进行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补贴办理审核、物联网监控。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后,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工作人员通过手机APP扫描机具二维码核验机具信息,待机具实现一定作业量后即可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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