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1-00138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农发〔2021〕4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5-07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长寿区2021年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23号)以及原重庆市农业 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文件内容和要求,现将长寿区2021年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镇(街)实际,组织相关业主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23号)文件要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计划使用本次下达的宜机化改造项目资金,继续实施宜机化地块改造先建后补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便于中大型农业机械作业的宜机化高标准农田。
二、补助条件
(一)补助主体
重庆市长寿区范围内开展粮、油等规模化生产经营及柑橘、茶叶、中药材、调味品、特色水果等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补助条件
(1)申报对象成长性好、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3)有较好的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基础;(4)土地已集中连片流转或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社合作经营组织。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按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及其要点释义要求进行地块互联互通、水平条田、水平梯田、缓坡旱地、梯台旱地建设。通过集中连片开展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缓、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宜机化改造,确保改地质量,达到改造区耕作道与地块相通、地块互连互通、沟渠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地力提升的“三通一平一提升”要求,实现100%的地块机器能穿梭自如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的“双百”目标。
(二)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
土地宜机化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地(田)块连通、缓坡化改造、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地改造等建设施工。不同改造方式补助金额见附件2,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资金原则上优先安排2020年度下半年已建和在建项目。
(三)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自建设任务下达后,须在2022年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验收资料。
四、申报要求
土地宜机化整治应遵循先建后补优先原则,要求集中连片,鼓励整镇(村)推进。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根据申报指南,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自愿申报(通过街镇正式行文申报,申报前街镇需要现场核实并出具初步评审意见,随正式文件一并报送)。
(二)选择方式:择优对比选择服务组织方式。
(三)审核确定: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经综合评价,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确定。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形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方案格式见附件1,并同时附上附件2中需要的审查要件(地形图及规划设计评审通过后提供),申报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委农机站,同时报送电子件(电子档报送邮箱:993180790@qq.com),需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需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白鹏,联系电话:40403054。
(二)项目实行街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引导、项目带动、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项目建设要与农机化工作总体布局相结合,在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融合互动,建成产业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的先行点、体制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示范点。
(四)项目单位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时间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资金使用明细账目。项目实施完成后,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附件:1.实施方案(格式)
2.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