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寿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涉农补贴>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强制免疫补助 > 政策依据(栏目已归档)
关于印发长寿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畜牧兽医站,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发〔2016〕287号)精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全力维护“四个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将《长寿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确保该项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7日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互动交流 (本网站已支持IPv6,且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IE9以上、360极速模式等最新版本浏览器进行访问!)
版权所有: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1002521号-1 渝公网安备:5001150200019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150001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投诉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11号行政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