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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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日期:2025-10-28

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三、负责动物防疫(野生动物除外)以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五、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主管部门对发生过污染事故的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六、负责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七、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八、负责指导、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九、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十、牵头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街镇依法关闭或者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指导和服务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牧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十一、牵头负责屠宰行业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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