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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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2-00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评;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负责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综合管理;指导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协调办理扶贫资金审计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8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5.66万元),支出总计262.6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07.98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等。支出减少231万元,下降46.80%,主要原因是2021项目预算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8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6万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万元,占37.45%;项目支出164.28万元,占62.55%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98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9.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231万元,下降46.80%,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2.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9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万元,占2.95%;卫生健康支出4.04万元,占1.54%;农林水支出169.49万元,占64.53%;住房保障支出3.88万元,占1.48%;其他支出76.98万元,占29.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88万元,较上年增加17.5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等。公用经费16.48万元,较上年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节约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76.98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本年支出7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2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较20204.55万元减少了0.8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3.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94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5.18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64.28万元其中,重点专项4个,涉及资金107.48万元一般性项目2个,涉及资金5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3项,涉及资金1713.0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评价结果

2021我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3项,评价金额为1713.03万元,其中: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发展补助项目1235.97万元,得分89.84分;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装备能力建设项目161.06万元,得分82.67分;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16万元,得分88.96分。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发展补助项目,主要实施了脱贫到户奖补项目、对结帮扶项目、畜牧产业项目、种植业和水产产业项目四个类型的产业扶贫项目,相关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受益企业的生产成本,受益企业利用各自的产业优势,通过资源化的利用,提高了土地生产效率,促进生态平衡,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产业扶贫项目也使得脱贫户能够拥有自己的产业,自给自足,逐步增收致富。该项目的实施,让受益企业吸收了大量生产劳动力,达到企业年度增收,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含贫困户等)年增收的目标,巩固了脱贫成果。存在的问题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如:产业发展项目农委主管的部分绩效目标分解的数量指标仅有新建水肥一体智能化灌溉系统2套,畜牧中心项目分解的数量指标仅有购置风机48台。都仅为某个企业的建设目标,与整个产业发展项目该板块实际需要实施的内容差异较大。绩效目标设置未考虑整个项目情况,不够全面;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项目运行中未对各子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和自评。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并实施的脱贫到户奖补项目进行了不定期检查、督导,但未形成业务层面和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5个水产产业项目和9个种植产业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主管监督实施的8个养殖业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2个对结帮扶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部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和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存在5个项目实际实施的内容较实施方案减少或部分内容未建设的情况;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和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任务均存在超计划期限完成的情况;部分项目巩固脱贫对象不准确。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中,负责实施的建设单位带动的劳动人员存在一般农户的情况,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脱贫户不相符;项目验收不严谨。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5个水产产业项目中,八颗街道新桥村蓝盔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提档升级项目于2021930日竣工,但竣工公示牌上的竣工时间书写错误,显示为2020930日。

2.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申报及审批,资金支付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为农户提供耕地、施药、除草、运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降低生产难度,节约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审核把关不严,前期专家评审不充分,未发现补助单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2021年,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申报了长寿区社会化服务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经区供销社评审后下达了建设任务,包含购置NF-902农夫履带式拖拉机、购置3WFXD-620大型风送式静申弥雾机、雷沃欧豹M1204-U1水田轮式拖拉机、丰瑞FS-245升级加强型锄头式割草机各一台。该项目总投资58.8万元,申请财政补贴29.4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镇区两级验收,核减后补助资金为27.25万元。因产生经济纠纷,该公司账户被冻结,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设备供应商。前期专家评审不充分,未发现补助单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后期未对购买资产进行跟踪管理,1家单位已停止经营,财政资金未有效利用。2021年12月,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取得补助资金27.25万元,2022年初,长寿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因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与外界的债务纠纷将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基地内农机设备进行封存。根据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口述2022年5月初不明人员以抵账为由将库房内设备拉走,长寿区龙河镇派出所已立案调查。该公司现已未正常经营,财政补贴资金未有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对实施单位购买的设备进行询价且保留询价记录。2021年11月,区供销社对重庆快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购置的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仅对其设备的数量型号进行了核实,但该项目系根据设备价格的50%进行补贴,除个别设备外,区供销社未对实施单位购买的设备价格进行询价并保留询价记录。

3.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按规定进行申报及审批,资金支付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实施过程履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完工并实施了阶段性竣工验收,本次评价内容为铺设原水输水管道4.0km作为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辅助整体工程达到用水普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困难,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解决饮水环境脏乱差,促进云台片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改善了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脱贫人口177人的供水条件,为农村农业生产用水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因用水问题引起的群众矛盾。存在的问题,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未设置数量指标;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目标未根据整体项目实际进度设立,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导致预期产出效益效果无法体现。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实施主要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规定执行,根据管理办法第九章第五十二条第(七)点“项目单位应健全完善内审工作制度,规范内审工作,落实内审人员重点监督项目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结(决)算等建设全流程执行情况,对项目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以保证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项目特点梳理项目实施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将项目核心工作内容、风险、实施条件、资金支付条件、对象、方式、标准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作为监控重点实施持续或定期监控,并记录监控情况。工程招投标手续不规范。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标)招标活动,公示期间招标公告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不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备案后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免费发布;国家另有规定的,还应当同时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也可以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交易中心网站等其他媒介上同时发布。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公告属于招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第九条“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行为,将被记入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录。预算执行率较低。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000,000.00,实际投资860,937.84元,成本偏离度过高,达到13.91%。绩效自评价流于形式,未反映项目实际情况。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自评价饮水项目的实施巩固提升供水保障水平20000人,其中脱贫户1015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0%。但整体项目尚未完工,项目预期产出中供水保障水平2万人次的效益无法体现。竣工财务决算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滞后,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规定。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瑶    联系方式:023-404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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