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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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729354M/2022-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及动物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综合科、行政许可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生态能源和社会事业科、农业产业发展科、粮油和农田管理科、科教信息和市场品牌科、扶贫开发科、内部审计科。

(三所属预算单位情况。所属预算单位9个: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长寿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寿分校、重庆市长寿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长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现单位名称已变更为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304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73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10.48万元),支出总计35525.5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99.64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等。支出增加6260.92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较大。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043.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732.73万元,占99.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10.48万元,占0.94%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52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06万元,占14.79%;项目支出30271.53万元,占85.21%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9.73万元,较上年减少3157.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毕并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04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6.31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50.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8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6899.01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项目实施完毕并拨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9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及农业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教育支出21.9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58万元,占3.46%;卫生健康支出213.82万元,占0.61%;城乡社区支出4844.74万元,占13.85%;农林水支出28428.26万元,占81.25%;住房保障支出191.65万元,占0.55%;其他支出76.98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0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4.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9347.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0.66万元,较上年增加6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级别、职称发生了变化,正常性晋升工资等。公用经费753.4万元,较上年减少92.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节约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76.98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31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本年支出38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6万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了两辆汽车。较202069.82万元增加了27.36万元,增长39.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了两辆汽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6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维修等。

2.公务接待费23.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319批次,2537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79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5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日常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万元,下降60.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会议费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1万元,下降56.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培训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68.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及服务类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08.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1项,涉及资金30138.98万元。其中,重点专项102个,涉及资金29996.88万元;一般性项目9个,涉及资金142.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4项,涉及资金5845.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1 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评价结果

2021我委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4项,评价金额为5845.00万元,其中: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发展补助项目1235.97万元,得分89.84分;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装备能力建设项目161.06万元,得分82.67分;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16万元,得分88.96分,长寿区乡村振兴专项财政重点项目4131.97万元,得分86.4分。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发展补助项目,主要实施了脱贫到户奖补项目、对结帮扶项目、畜牧产业项目、种植业和水产产业项目四个类型的产业扶贫项目,相关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受益企业的生产成本,受益企业利用各自的产业优势,通过资源化的利用,提高了土地生产效率,促进生态平衡,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产业扶贫项目也使得脱贫户能够拥有自己的产业,自给自足,逐步增收致富。该项目的实施,让受益企业吸收了大量生产劳动力,达到企业年度增收,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含贫困户等)年增收的目标,巩固了脱贫成果。存在的问题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如:产业发展项目农委主管的部分绩效目标分解的数量指标仅有新建水肥一体智能化灌溉系统2套,畜牧中心项目分解的数量指标仅有购置风机48台。都仅为某个企业的建设目标,与整个产业发展项目该板块实际需要实施的内容差异较大。绩效目标设置未考虑整个项目情况,不够全面;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项目运行中未对各子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和自评。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并实施的脱贫到户奖补项目进行了不定期检查、督导,但未形成业务层面和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5个水产产业项目和9个种植产业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主管监督实施的8个养殖业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2个对结帮扶项目无财务层面的书面绩效监控记录;部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和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存在5个项目实际实施的内容较实施方案减少或部分内容未建设的情况;重庆市长寿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和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任务均存在超计划期限完成的情况;部分项目巩固脱贫对象不准确。长寿区乡村振兴局主管监督实施的建设项目中,负责实施的建设单位带动的劳动人员存在一般农户的情况,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脱贫户不相符;项目验收不严谨。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主管监督实施的5个水产产业项目中,八颗街道新桥村蓝盔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提档升级项目于2021930日竣工,但竣工公示牌上的竣工时间书写错误,显示为2020930日。

2.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申报及审批,资金支付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长寿区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为农户提供耕地、施药、除草、运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降低生产难度,节约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审核把关不严,前期专家评审不充分,未发现补助单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2021年,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申报了长寿区社会化服务机械化装备能力建设项目,经区供销社评审后下达了建设任务,包含购置NF-902农夫履带式拖拉机、购置3WFXD-620大型风送式静申弥雾机、雷沃欧豹M1204-U1水田轮式拖拉机、丰瑞FS-245升级加强型锄头式割草机各一台。该项目总投资58.8万元,申请财政补贴29.4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镇区两级验收,核减后补助资金为27.25万元。因产生经济纠纷,该公司账户被冻结,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设备供应商。前期专家评审不充分,未发现补助单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后期未对购买资产进行跟踪管理,1家单位已停止经营,财政资金未有效利用。2021年12月,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取得补助资金27.25万元,2022年初,长寿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因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与外界的债务纠纷将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基地内农机设备进行封存。根据重庆越海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口述2022年5月初不明人员以抵账为由将库房内设备拉走,长寿区龙河镇派出所已立案调查。该公司现已未正常经营,财政补贴资金未有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对实施单位购买的设备进行询价且保留询价记录。2021年11月,区供销社对重庆快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购置的设备进行了验收,验收仅对其设备的数量型号进行了核实,但该项目系根据设备价格的50%进行补贴,除个别设备外,区供销社未对实施单位购买的设备价格进行询价并保留询价记录。

3.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长寿区衔接资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按规定进行申报及审批,资金支付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实施过程履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完工并实施了阶段性竣工验收,本次评价内容为铺设原水输水管道4.0km作为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辅助整体工程达到用水普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困难,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解决饮水环境脏乱差,促进云台片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改善了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脱贫人口177人的供水条件,为农村农业生产用水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因用水问题引起的群众矛盾。存在的问题,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未设置数量指标;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目标未根据整体项目实际进度设立,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导致预期产出效益效果无法体现。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实施主要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规定执行,根据管理办法第九章第五十二条第(七)点“项目单位应健全完善内审工作制度,规范内审工作,落实内审人员重点监督项目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结(决)算等建设全流程执行情况,对项目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以保证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未根据项目特点梳理项目实施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将项目核心工作内容、风险、实施条件、资金支付条件、对象、方式、标准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作为监控重点实施持续或定期监控,并记录监控情况。工程招投标手续不规范。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标)招标活动,公示期间招标公告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不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将备案后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免费发布;国家另有规定的,还应当同时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也可以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交易中心网站等其他媒介上同时发布。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公告属于招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第九条“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行为,将被记入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录。预算执行率较低。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000,000.00,实际投资860,937.84元,成本偏离度过高,达到13.91%。绩效自评价流于形式,未反映项目实际情况。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自评价饮水项目的实施巩固提升供水保障水平20000人,其中脱贫户1015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0%。但整体项目尚未完工,项目预期产出中供水保障水平2万人次的效益无法体现。竣工财务决算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长寿区葛兰镇黄家坝村、天宝村、兰兴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滞后,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规定。

4.长寿区乡村振兴专项财政重点项目,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185月,长寿区被确定为重庆市11个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县之一,三年来,长寿区紧紧围绕市委“率先示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项目带动大产业、大投入带动大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在严守乡村用地“红线”的基础上,以盘活乡村土地要素为抓手,有序推进乡村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有紫薇花海农旅融合项目,紫耘实业公司提供的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经济效益为实现营业收入3.86亿元,实现年利润0.53亿元,利税0.55亿元以上;社会效益方面直接带动农户2000户实现增收,向周边农户提供800个工作岗位,每年吸纳游客50万人/次;生态效益方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美化环境;清迈良园农旅融合项目,清迈公司提供的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本项目乡村旅游档次、更好地满足周边游客的需求,同时带动附近村民就业;橘香悦动村农旅融合项目,平伟农业公司提供的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经济效益为项目区乡村旅游以及餐饮、住宿平均年流量可达到3-5万人次,促成项目区餐饮、住宿业的营业收入可达800-1000万元;社会效益方面每年可提供临时用工3500个以上,固定岗位30个,带动周边农户创收;生态效益方面通过科学种植,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系统向良性方向发展,构筑生态景观,增加大量绿化植被,形成独特的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景点;五华·蓝莓康养小镇,邻海奇原公司提供的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经济效益为实现蓝莓产业亩产值2.2万元/亩,生态餐厅建成后容纳400人就餐,同时供80人入住,实现全年收入950万元;社会效益方面蓝莓产业常年可纳农村富余劳动力50人,人均月收入最低增加2000元,休闲旅游产业可增加就业岗位20余人,人均月收入3000元;生态效益方面通过有机种植,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提高,美化园区内整体生活环境、屏岚秀谷农旅融合项目,煌烜公司提供的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经济效益为预计增加直接经济收益10万元,同时带动本地村民的就业和蛋、禽等农副产品的销售量;社会效益为完善生态园区内的生产设施和观光设施建设,提升生态园区的乡村旅游档次;生态效益方面对路坡坎进行有效绿化覆盖,减少水土流失,美化环境、耕读农场项目,润乐尔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显示,申报绩效目标经济效益为吸纳农村劳动力300人,带动50户贫困家庭和失业人员在就业;社会效益方面村民以承包地保底入股,村委会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共同分享未来经营发展成果;生态效益方面黄草山森林绿化率得到提高,减少水土流失,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养生花谷项目,同安农业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显示,长寿养生花谷依托现有的居民闲置房打造特色民宿区;建设优质花卉种植基地;建成长寿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提供300人左右就业;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1.由重庆润乐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耕读农场项目从20206月开始推进速度较慢或处于停工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对土地流转租金重新提出诉求,与项目实施单位未达成一致,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村民强行阻扰;二是该项目位于黄草山片区,后期因储气建设和规划设计不到位,出现项目无地可用或项目无法落地的局面。由重庆市长寿区同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养生花谷项目,从2021年开始,因土地规划尚未办理完毕,加上流转土地区域内的村民对项目建设积极性不高,对整个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完工进度。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因土地规划设计及村民权益诉求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整个项目推进缓慢,项目预期绩效无法充分实现。返乡(创)就业不明显。项目所涉及的7家单位,通过现场调查,问卷统计及查看相关资料,大部分项目带动返乡就业、创业不明显,主要就业人员以周边居民为主,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就业。项目未及时验收和绩效自评。根据《长寿区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街镇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截至绩效评价时,在实施的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中,其中:橘香悦动村农旅融合项目,清迈良园实施的会仙路加宽硬化及职业技术培训楼建设项目,紫薇花海幸福产业园一期工程进行了镇街验收并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剩余建设项目镇街均未实施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四)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所涉及的7家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主要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与实施的项目内容关联性不强,与投资额度不相匹配;绩效目标不全面,未见项目产出指标、投入指标及管理类指标。个别单位存在未对指标进行量化,难以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有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的改善。如:养生花谷申报的绩效目标不明确,未对绩效目标进行量化,难以对项目作出有效评价。财务核算不规范。我们对涉及7家单位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如原始附件不完整,漏签字审批,未获取有效合规票据等。项目实施单位内控管理薄弱。通过实地查看,项目所涉及的7家单位均存在业务管控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大部分的工作内容均按照个人经验进行处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对其进行制度化和流程化管理,如:未对项目进行预决算管理,未通过招标程序选定施工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及保管不完整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瑶    联系方式:023-404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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