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5-0002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
中度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背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失能人员养老照护经济压力,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繁荣,构建老龄友好社会。
二、补贴对象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三、补贴标准
按照消费金额的40%进行补贴。其中,长期入住机构、日托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每人每月最高500元,能力评估券每人最高100元。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扣除已享受的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比例抵扣。
四、申请流程
1.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政通”或下载“民政通小程序”,点击“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项目”进入专题页,根据提示注册并添加老人信息。
2.点击右下角“我的”登录或注册账号,并添加老人信息。
3.能力评估申请。点开机构详情页面,选择服务申请。选择评估方式、时间,点击提交。获评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人可领取消费券,未获评老人须自费评估费用。
4.服务申请及消费券领取。在专题页根据需求进行消费券选择。选择领取消费券方式,点击“确认领取”。点击“查询可用机构”,预约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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