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3-001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9 |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保险补贴服务指南(2023年)
一、业务办理名称
养老服务场所安全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长民政〔2020〕182号)。
三、补贴对象
已自行购买场地安全保险,已开始正常运营,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或接受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当年新备案且未纳入市级统一保险范围的养老机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
四、补贴内容及标准
按照机构交纳保费总额30%的标准给予养老场所安全保险补贴。
五、补贴发放方式
银行转账发放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机构。
六、申请材料清单
1. 符合申报条件承诺书;
2. 《长寿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3.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4. 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保险合同,保费付款凭据;
6. 其他相关资料。
七、办理流程
新备案当年10月底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区民政局,11月后备案的可纳入次年申报。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1月底前发放补贴。
八、办理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九、办理时限
按年发放。
十、办理时间
当年10月底前。
十一、办理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凤岭路6号附8号)
十二、咨询电话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023-4024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