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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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1-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投资指南

日期:2022-09-22

一、区位优势简介

这里很美!将来我老了,就在这里落户—这是周恩来总理1958年视察长寿时置身风光如画的长寿美景中流露出的真实情感。

悟道菩提山、养身长寿湖,生态宜居的长寿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东北隅,襟长江而临主城,距重庆主城区50余千米,距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仅40分钟车程,是重庆陆路的交通枢纽和长江上游的重要港口,有西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长寿湖,长寿古镇等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里山水荟萃,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人文氤氲,是主城的后花园,更是养老旅居的理想之地。

截止2020年底,全区常住人口69.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5.36%,逐步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养老市场巨大。近年来,我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质量奖励等扶持措,施释放出巨大政策红利。我区养老事业正处于大规划、大建设、大发展的好时期,热忱地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投资开发这片颐养之地,打造全市康养品牌。

二、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事项

(一)政策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

2.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

(二)主要措施

1.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后,向区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区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2.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国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养老机构设立及变更办理备案手续,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投资养老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3.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向区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5.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者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

6.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根据诊疗需要和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三、养老服务投资审批有关咨询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3-40251886023-61029050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3-40244013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投资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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