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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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1-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日期:2022-09-22

一、申请材料清单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样式见附件1)

2.备案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二、备案流程

1.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2.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3.对于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举办者补全材料后备案;

4.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三、办理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四、办理时限

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六、办理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凤岭路6号附8号404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

023-40244078

   附件1  长寿区养老机构备案书.docx

   附件2  备案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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