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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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3-30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全过程,以法治化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民生服务、化解行业风险,为全区民政事业平稳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民政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持续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设定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深化思想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线上培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20余次,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注重学用结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理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法治建设流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等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等19项制度规范,明确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各环节的法治要求和操作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民政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规。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件,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10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二)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民政领域行政行为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法治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导向,优化民政领域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梳理社会组织登记、养老机构备案、婚姻登记等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等,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免交户口簿”等便民举措全面落实。全年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5000余件,办理时长平均压缩50%,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整治行业突出问题。聚焦殡葬、养老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组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殡葬领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活人墓“、硬化大墓排查整治和“黑中介“专项清理,建立三级责任体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统一殡仪车辆标识并实施GPS动态监管;在养老领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统一敬老院餐饮标准,规范养老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在救助领域,严格执行“逢救必查“原则,依法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救助对象,追回违规资金;在慈善领域,对慈善社会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民政领域违法违规案件2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25人,整改各类问题242个,建章立制24项,有效规范了民政行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督导组高度评价。

三是落实监管法治化,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民政领域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依托区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登记管理+业务管理“双重管理机制,依法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5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3起,新成立全区性社会组织7家,评定7A级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三)聚焦民生保障,以法治护航民政事业发展

一是以法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遵循,出台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公办养老机构片区化运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三项改革“,通过出让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养老资产,破解运营难题;依法落实高龄津贴、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等福利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惠及3.9万名老年人;依法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新增备案养老服务机构7家,落实扶持资金118万元,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依法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完成10家养老机构消防问题整改,7家敬老院提档升级,切实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权益。

二是以法治筑牢社会救助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推进低保扩围增效,主动发现并将150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与8个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比对机制,依法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全年核查11万余名困难群众,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118人、追回资金60万元,强化社会救助制度刚性。依法实施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新增6个临时救助网点,全年救助临时遇困人员2958人次、流浪乞讨人员84人次,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以法治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困境儿童保障体系,依法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提标政策,发放补助391万元。创新实施监护困境儿童“双列管“机制,依法对426名留守儿童、2970名流动儿童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动态档案,完成86名异地居住儿童监护对接,填补人户分离监护漏洞。依法设立困境儿童助学专项,为46名大学生发放助学金38万元,深化“寿护未来・关爱成长“品牌建设,依法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以法治规范其他民政业务,提升公共服务法治化水平。依法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依法发放补贴1365万元,惠及14.9万人次,实现补贴对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依法推进“精康融合行动“,为92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为1373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依法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完成1076条乡村道路命名,采集地名兴趣点4000余条,健全行政界线管护体系,妥善处置边界争议。依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4家慈善组织年检并公示,规范慈善募捐和公益项目实施,各慈善组织募集善款112.85万元,实施16个公益项目,惠及群众6000余人次。

(四)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民政工作法治透明度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梳理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将政策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公共服务、工作动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覆盖。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领域的政策标准、办理流程、补贴发放、收费标准等信息,如殡仪馆服务价格、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救助资金发放明细等,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丰富公开渠道,提升公开便捷性。整合区政府官网、长寿日报、人人长寿APP、公示栏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政务公开体系,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在线查询、线上办理;通过公示栏、宣传单、入户走访等方式,将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确保政策信息家喻户晓。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条,回应群众咨询2000余次。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公开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查,明确审核责任和流程,杜绝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群众满意度100%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信访、调解、执法等资源,构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明确各科室(单位)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对养老服务、婚姻家庭、社会救助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托民呼我为、信访系统等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建立群众诉求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受理群众民政领域诉求300余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三是依法处置信访维稳事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件。针对玻璃厂集访等重点问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政策解释、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未发生因民政工作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信访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和群众对民政法治服务的新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学用结合的实效性需加强;二是民政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群众的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对民政法治知识的知晓率仍需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区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区发展定位,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培训的核心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学用结合,开展针对性强的法治培训和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全覆盖。

二是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夯实依法履职基础。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实际,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尤其是银发经济、智慧养老、流动儿童保障等新兴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化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流程,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加强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持续深化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殡葬、养老、救助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民政行业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面向群众的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通过人人长寿APP、宣传册、入户走访、主题活动等形式,重点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民政法治知识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政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完善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信访、调解、执法等资源,加强与司法、公安、街镇的协同联动,形成矛盾化解合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加强民政领域风险排查和研判,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维稳问题,切实维护民政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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