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6-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数字民政建设。负责全区区划地名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区民政局执法监督、民政领域“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和公墓管理、殡仪服务管理、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等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牵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区低保管理中心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定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二)单位构成。区民政局本级内设6科室: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安全工作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59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2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2.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9.6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和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调标。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59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29.35万元,教育支出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8万元,其他支出662.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69.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2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29.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29.35万元,比2025年增加20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15万元,比2025年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452.2万元,比2025年增加202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事儿等民政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及助学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2.72万元,比2025年减少59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本年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租金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3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本年度工作计划及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5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较上一年度未有所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数量未有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26万元,比上年增加4.81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54.84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86.84万元;重点专项15个,涉及资金102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孔秀梅 联系方式:023-40243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