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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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85XN/2022-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区划地名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道路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牵头区民政局执法监督、民政领域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和公墓管理、殡仪服务管理、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等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区低保管理中心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原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信访科)、计财科(内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调整后的内设机构数量不变,名称分别为: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47.68万元,支出总计1,837.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5.12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1,947.68万元,比上年减少1,331.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97万元,比上年减少1,812.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3.支出情况。部门决算支出1,837.04万元,比上年减少1,935.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21.29万元,比上年减少74.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人员的相关支出;项目支出1,315.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60.6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83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万元,教育支出2.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89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3.14万元,金融支出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万元,其他支出447.9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2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89万元,增加18.17%,主要原因是因养老项目和社工项目是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4.6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3.21万元,减少41.5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55万元,减少46.5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81万元,增长78.42%。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7.0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1.21万元,减少51.2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了优抚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6.9万元,增长68.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8万元,增加18.53%,主要原因是因养老项目和社工项目是按合同要求分期付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5万元,减少14.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人员相关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28万元、津贴补贴66.55万元、奖金70.64万元、伙食补助费0.63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6.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25.24万元、医疗费0.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18万元、离休费10.31万元、生活补助60.15万元。公用经费10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万元,减少3.1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人员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10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2.15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23万元、差旅费8.47万元、维修费7.77万元、会议费0万元、租赁费0.07万元、培训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6.09万元、工会经费35.1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2万元、其他交通费1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8.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1.21万元。本年收入48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69万元,减少10.39%,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收入减少。本年支出44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3.91万元,减少51.41%,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5万元,下降41.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加6.6%,主要原因是举办了全市民政政策新闻发布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7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及档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7万元,增加30.6%,主要原因是举办了全市民政政策新闻发布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万元,减少0.0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相关人员支出。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区社工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殡葬专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2481.6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得分

1

街镇-民政救助工作奖补

106.50

100

2

基层政权、民间组织管理

23.58

100

3

村居干部 培训

16.81

100

4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

200.00

100

5

丧葬减免

83.71

85

6

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补助

33.07

100

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59.26

100

8

免费办证、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费

15.00

100

9

购买社会服务

445.30

100

10

慈善会业务经费

7.00

100

11

工作经费

431.62

100

12

购买社工服务

389.40

100

13

困难群众节日慰问

24.70

100

14

养老项目

450.60

100

15

孤儿助学

10.80

100

16

孤儿安置补助

60.00

100

17

金秋助学、临时救助

24.32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电话:40243164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本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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