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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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3

2022年,区林业局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长寿实施方案、《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强化林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职工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纪委报告主要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内容等,并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会议等反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会、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科室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是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党代会文件,认真研读党代会报告,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林业系统自上而下对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区林业局共发布了各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21项,其中:行政处罚85项,行政许可20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1项。认真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对121项政务服务事项在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重新进行事项流程的配置部署,重新制定了服务指南,编写了审查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了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发件、一次性告知和承诺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之前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统一发布率均达100%,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政府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三是严格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备,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提升决策执行力

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同时征求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着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2019年以来,聘请重庆长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江陵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的制定,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区级部门“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街镇“迫切需要、有效承接”原则,拟将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等11项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镇,同时加强对街道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确保执法权下沉事项顺利交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庆市长寿区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庆市长寿区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7个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未出现临时工、合同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为执法人员配备9个执法记录仪,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成立案审委员会,吸纳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集体讨论重大复杂案件。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按照合法合理、教育先行、宽严相济等原则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截至目前,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7件。

(六)强化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权责关系。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站为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规定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2年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一直以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3件)、区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件1。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全年办理1件检察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紧盯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三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及时查处、追究。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中进行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推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林业系统内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天保一次性安置人员、退耕还林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确保社会稳定。三是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同时,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4件,不予受理4件,及时办结率100%,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部门联动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以各类宣传日、宣传月为契机,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小组及重点林区、湿地,以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用各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

三是加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联合办案机制,有效整合现有执法力量,采取联合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涉林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依法惩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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