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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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640/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10-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林业局主要职能职责:按照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寿委办发〔201945号),核定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由同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归口管理,领导班子实行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主要负责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森林、湿地资源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以及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等。

2.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地)、湿地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保护修复、开发利用、科研、教育、科普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的新建、撤销和调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自然保护地、湿地内的违法行为。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财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业安全科(行政执法科)、改革发展科,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木种苗站,参公事业编制1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事业编制2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2名。

重庆市长寿区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为区林业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综合科、规划发展科、建设管理科、资源保护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814.99万元,支出总计11814.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4.6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13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4.9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8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6.67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13.54万元,占16%;项目支出9901.45万元,占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金及时拨付,实现资金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14.9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4.6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13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7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7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防火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金及时拨付,实现资金零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5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死亡抚恤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8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3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铺张浪费,压缩不必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支出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4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购置公车一辆;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去年今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10.16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5.0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相关单位部门来局检查指导护林防火、松材线虫、森林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国土绿化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1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21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85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87.3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职职工正常增资调资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4倍,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会议活动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3项,涉及资金9901.45万元。其中,重点专项40个,涉及资金9736.89万元;一般性项目13个,涉及资金164.5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产业项目(拱桥村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万元,评价得分88.00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实施带动了当地村民就业,村民收入增加,但尚未形成旅游业态,未达到预期的旅游效益;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等,下一步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并与政府、业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强化项目后期监管管护,提高林下经济推广能力,提升旅游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羽   电话:4025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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