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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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640/2021-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四是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八是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査,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是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十一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十三是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合作事务;十四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财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林业安全科(行政执法科)、改革发展科,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木种苗站,参公事业编制1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重庆市长寿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事业编制2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4763.98万元,支出总计14763.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1.53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7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44.63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2.9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91.0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8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2.1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78.18万元,占14%;项目支出10205.35万元,占8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5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松材线虫、退耕还林、护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养殖专业户转型等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63.9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61.53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7.87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3.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9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5.35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松材线虫、退耕还林、护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养殖专业户转型等专项资金及时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3.8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及退耕还林资金量的增加,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和养殖专业户转型补助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5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如:退耕还林资金、国土绿化资金、松材线虫项目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3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69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万23.24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林业局今年租赁的办公楼面积小,租金相对较少。本年支出1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林业局今年租赁的办公楼面积小,租金支付相对较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3万元,下降59 %,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0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万元,下降9 %,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相关单位部门来局检查指导护林防火、松材线虫、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国土绿化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6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4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85批次,436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8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85.69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及松材线虫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6942.13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2项,涉及资金6456.9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得分

1

2019年松材线虫防控经费

986

100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305.123

100

3

森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14.72

100

4

森林资源及湿地保护宣传

10

100

5

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经费

25

100

6

森林防火宣传培训费

9.4

100

7

全区森林防火目标考核经费

50

100

8

绿委专项及义务植树经费

9

100

9

第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区级验收经费

10

100

10

防火检查站提档升级资金

9

100

11

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设计费

10.5

100

12

涉林信访或公益林边界纠纷调查中介服务费

2.7

100

13

原清退林业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费

6.3

100

14

林业综合执法经费

4.5

100

15

国土绿化提升项目(含上年资金)

5470.99

100

16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松毛虫灾害)

18.9

100

(三)重点评价结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评价结论采用百分制,分为优(90分及以上)、良(80-90分)、中(60-80分)、差(60分及以下)四个等级,计算综合得分高低并按分值划段确定等级。

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营造林35.35万亩,分别为完成退耕还林2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0.4万亩、农村四旁植树(新造)1.4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新造5.8万亩、改造23.15万亩,森林抚育2.2万亩,特别灌木林培育0.1万亩,幼林抚育0.3万亩,共涉及19个街镇及国有林场。

本次拨付5470.99万元(含上年资金),其中2019年退耕还林第一次现金补助800万元,退耕还林地方配套资金521.74万元,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资金78万元,农村四旁植树资金1709.2946万元,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新造2055.46万元,改造230.5万元,特别灌木林培育26万元,森林抚育44万元,中幼林抚育6万元。

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切实增加了长寿区森林覆盖率,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乡村自然风貌;同时,通过财政预算支出的引导作用,还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帮助农民脱贫增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评定,重庆市长寿区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4.7分,综合绩效结论等级为良。

在项目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同类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重复申报、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项目闲置资金未及时归回、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待完善。

全面控制和压缩松材线虫病疫情,至2020年秋季普查时,全区枯病死松树量下降15%以上,有效保护长寿区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项目总资金额986万元,财政拨付林业局968万元。林业局划拨各责任单位资金共918.5万元,本单位使用资金45.9万元。

长寿松材线虫防控项目专项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果较为规范和科学,较好的防止了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蔓延,有效的保护了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经评定,重庆市长寿区松材线虫防控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4.18分,综合绩效结论等级为良。

在项目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对绩效评价工作关注度不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晓霞   电话:4025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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