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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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9-035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科、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内部审计科。

3.所属预算单位情况。所属预算单位6个: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重庆市长寿区林木种苗站、重庆市长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长寿区林业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森林公安局、重庆市长寿区国有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336.88万元,支出总计9,336.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00万元、增加23.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国土绿化提升项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上调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084.3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74.72万元,增加26.29%,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土绿化提升项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上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4.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52.5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26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5.61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国土绿化提升等项目下达时间较晚,有些项目在实施中,没有达到检查、验收的标准没有支付所致。其中:基本支出1,593.75万元,占37.39%;项目支出2,668.99万元,占62.6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7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1.61万元,增长125.26%,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提升等项目下达时间较晚,有些项目在实施中,没有达到检查、验收的标准没有支付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8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72万元,增长26.29%。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项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上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1.70万元,增长149.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土绿化项目资金、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52.5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5.61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项目资金、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等项目下达时间较晚,有些项目在实施中,没有达到检查、验收的标准没有支付所致。其中:基本支出1593.75万元,占37.39%;项目支出2668.99万元,占62.61%。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7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1.61万元,增长125.26%,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项目资金、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等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在实施中,经费尚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03万元,占0.19%,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45万元,占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50万元,增长55.35%,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人员年终健康疗养的增加、单位人员正常性晋升工资、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23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性晋升工资、增资调资、职工级别、职称发生变化等。

(4)节能环保支出748.60万元,占17.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费的减少。

(5)农林水支出3,069.54万元,占7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69万元,增长74.52%,主要是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71.89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增资调资、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物管费及水电费均同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4万元,下降24.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相关部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增加3.63万元,主要是相关单位来指导、检查等业务用车频率增高,汽车老化,维修费增加、油耗偏高等。

公务接待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护林防火、松材线虫、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提升等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批次减少127次,公务接待人次减少1090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7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9元,车均维护费4.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物管费及水电费均同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林业项目中介服务、办公用品、物资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退耕还林、四旁植树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00万元。对退耕还林、四旁植树两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退耕还林、四旁植树2个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较客观地反映了退耕还林、四旁植树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退耕还林、四旁植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造林面积12000亩。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6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造林面积12000亩,造林成活率达95%,造林质量合格率达9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5.5%以上。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成果得到有效的巩固。二是年增加产值达5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50万元。三、退耕农户对项目的满意度为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林业资源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的优化组合;二是绩效目标值完成率有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可行的改进方法;二是加大林业信息化管理,提高林业资源数据质量,有效减少或消除数据偏差。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表:见附表1、表附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发〔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23-40259379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相关报表.pdf

附1: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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