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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象及不予补偿如何规定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象及不予补偿如何规定?
补偿范围为非国有公益林。补偿对象为公益林权利人。对属于商品性经营的经济林、竹林和暂未形成森林的无林地、疏林地不进行生态补偿。林权有争议的,待争议调处结束后,再实施补偿。林地林木发生流转或地权林权分离的,按双方协议约定实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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