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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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行知学校,远恒佳学校:

现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登记、储存、领用、废弃处置等工作环节,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信息统计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校园周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大局平稳和谐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218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工作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利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治理,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25(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思想认识不足,没有分析研判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抓落实不到位。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发展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措施不力、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一些区县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彻底。四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区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装备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县没有按照《若干措施》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要求的情况,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一些重大危险源、高危风险点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一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严重滞后,化工园区和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做好互联互通,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更未实现区域联网。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精细化工企业没有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二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三是部分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部分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企业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化工储存设施分布广、总量多、单罐储量大,超大型化工储存设施安全风险聚集。五是部分国家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一些基地外部安全距离不达标,防火设施不达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车辆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危险化学品港口企业储存作业风险辨识管控不够严格;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还存在超范围经营、谎报瞒报货物种类问题。五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六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一些地区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如硝基类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处置能力不足。

(六)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化工园区功能定位不清,缺少主导产业,企业无序聚集成园、因企设园;功能分区不合理,部分园区存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有的还有居民区。二是园区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多数园区没有实施封闭化管理,专用停车场、信息化平台、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救援力量薄弱。四是有的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园区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市安委办定期组织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单位,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各区县安委办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市安委会危化品办公室、各区县安委会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若干措施》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和《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明确的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市能源局、民航重庆监管局、成都铁路局重庆办事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区县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各区县安委会负责)

4.各区县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县、储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各区县安委会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市应急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各级安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6.全面落实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粮食局分工负责)

7.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分领域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市应急局负责)

8.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市应急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9.根据六部委制定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推动各地区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确保我市全部化工园区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分工负责)

10.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1.各地区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3.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分工负责)

14.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市应急局负责)

15.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市应急局负责)

16.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市应急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工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7.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应急局分工负责)

18.支持相关高校在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或“化学工程与技术”之下自主设置“化工安全”二级学科,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市教委、市应急局分工负责)

19.全面落实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广泛发动一线员工和技术人员广泛运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科学方法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操作技能、提升应急能力,编制简单易懂的“两单两卡”,促进一线岗位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0.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系统功能和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区分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市、区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推动地方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委分工负责)

21.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推动试点企业和园区建设方案实施,推广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若干行业级、企业级、园区级平台,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委分工负责)

22.推进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新系统的应用,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实施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市应急局)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治理自即日起至20231月,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1月底)。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2月至11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集中风险治理工作,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12月至20231月)。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问题隐患的梳理汇总,制定化解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督办跟踪工作,并总结分析本次集中治理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确保本次集中治理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一些创新性制度措施,加快完善上升为相关法规标准。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对区县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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