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1-00555 | [ 发文字号 ] | 长教发〔2021〕48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6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行知学校、远恒佳学校:
现将《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工作要点
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先、综合施策,立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持续深化消防改革,创新社会消防治理,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化专项监管,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各学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消防工作机制。要持续开展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要打造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学校。
2.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建立区域联防自治机制,要充分发挥定期巡查、常态宣传、应急处置作用。
3﹒强化火灾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按照《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建立政府领导、消防牵头、部门配合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加大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
二、强化协同治理,完善火灾隐患治理体系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工作机制,攻坚整治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各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评估。要突出火源电源、易燃可燃物、人员素质等关键要素,对火灾多发、频发地域开展督查检查,对老旧小区等进行综合治理。
5﹒强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可燃雨棚和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灭火应急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消防整治提升行动,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突出问题。
6﹒全面提升消防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底前达标率50%以上。深入开展“七个一”自查活动,推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组建消防专业管理和运行团队,提升校园自主消防管理水平。
三、强化固本培元,完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
7﹒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机制。配合镇街等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监管。消防管理纳入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指导师生积极整改身边火灾隐患。健全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完善“吹哨人”保护和奖励工作机制,鼓励教职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8﹒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范畴,对校园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