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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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1-00553 [ 发文字号 ] 长教发〔2021〕4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行知学校、远恒佳学校

现将《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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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110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教育系统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涉校涉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教委成立重庆市长寿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委教育工委、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稳定包冬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工作目标

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四整治、三提升”7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到2022年,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智能化大幅提升,师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工作任务

(一)开展四大隐患整治行动

1.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

1)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对前期排查发现消防用水问题尚未整治完毕的学校高层教学楼、宿舍楼、教师宿舍楼等高层建筑,由学校签订责任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责任、资金和防范措施,逐校逐楼栋开展整治攻坚,20216月底前整治完毕。

2)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对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教委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2.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1)强化发动引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立整治标准,发布整治通告。发动校园开展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全面排查整治,做实做细教职员工工作,积极引导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

2)开展集中拆改。建立整改保障机制,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教育系统高层建筑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112月底前,所有教育系统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要结合实际推进多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拆改工作。

3)严格日常管理。要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1)严查严治违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校园“一校园、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3)巩“生命通道”管理。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制作纳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内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牌进行全面清理。

4.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1)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落实校园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0216月底前依法开展用电用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2)深化校园设施排查整治。开展校园管理区域排查,整治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占压圈围电力燃气设施、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2021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二)开展三大能力提升行动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推行标准化管理。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校园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强化网格化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校园管理内容和网格日常工作范畴,加强楼栋管理,建立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

3)加强智能化管理。结合智慧消防”“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为高层建筑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实现动态监测、早期报警、自动推送信息等功能。

2.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深化消防宣传。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定期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安全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将《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纳入安全教学内容,将疏散逃生演练纳入师生实事项目,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

2)织密宣传阵地网络。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师生消防教育培训。利用消防体验设施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师生消防科普体验。

3)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消防安全课程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完善热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3.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建强微型消防站。在学校高层公共建筑建设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与消防救援队联勤联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合力。学校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上报情况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和督办;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问责;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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