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3-002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2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长寿区2023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长寿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长教发〔2023〕78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6月20日—6月30日,学生家长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区教委基教科审核并安排到指定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如果在此期间内材料不齐的,可于8月28日到区教委基教科办理。
咨询电话:40240990 40244575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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