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5-00070 | [ 发文字号 ] | 长教发〔2025〕58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中心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教育部、市教委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我委下发了《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修订)的通知》(长教发〔2025〕3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镇街中心校在辖区内民办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资格、教学管理、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区教委对民办学校年检情况也进行了集中审查。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1.全区参加本次年检的民办幼儿园共55所、民办学历学校共4所年检评定为“合格”等次;
2.参加本次年检的校外培训机构共70所,创新培训学校等66所培训机构评定为“合格”等次。其中重庆市长寿区诺森科技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马特童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启鸿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因违反(长教发〔2025〕31号)《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年检结论的第二条: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场所和举办者等行政许可事项,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3.另有重庆市长寿区松柏青青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因违反(长教发〔2025〕31号)《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年检结论的第十四条: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十九条:有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该机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见附件。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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