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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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中共长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寿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长寿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长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729



长寿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督〔20176)、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重庆教育现代化2035》(渝委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长寿区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实现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进全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补齐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短板,明显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小学和初中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0.45。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等方面明显提高,优质均衡发展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标准,接受市级评定和国家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 优化学校布局。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新标准,结合长寿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并纳入长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进行空间统筹。8月底前,完成50人以下规模村点校撤并、改制为教学点的工作,优化调整资源配置。(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 加强用地保障。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校舍等总量实际测算缺口,将学校新增用地需求纳入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及政府投资计划,落实新、改、扩建用地并逐年加以建设。202112月底前,启动长寿区明德小学、至善小学建设前期工作20228月底前,建成长寿区桃花中学、古镇二小阳鹤山小学20238月底前,建成长寿区古镇中学、明德小学。完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及镇)

3. 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建立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新增义务教育学位与严格招生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逐年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到2025年,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规模不超过2500人。(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4. 推进学校设施设备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和定期更新机制。每年投入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新标准,“一校一案”建立教学设施设备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步解决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艺术专用教室、体育场馆、教学仪器设备不足的问题。(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及各街镇)

5.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云—网—端”智慧教育综合体系建设,按照服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管理的要求,构建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推动城乡学校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打造一批重庆市级智慧校园,建成重庆市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再提升工程,加强指导考核,推动学校管理与教学全面信息化。(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二)强化队伍,促进师资优质均衡

1. 优化队伍结构。定期核定中小学编制,将编制优先向紧缺学校和紧缺学科倾斜。深化教师“区管校聘”改革,盘活编制存量,提升使用效益。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乡村教师选聘政策,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结构。多措并举,确保义务教育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人数达标。(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等)

2. 强化培训交流。加强学历培训,支持和鼓励在职教师提升规定学历。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打造一支数量足够、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均衡骨干教师校际分布,相关指标分配向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倾斜。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

3. 提高教师待遇。建立联动增长机制,按照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大体持平的原则,核定义务教育教师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区内公务员。(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

(三)维护公平,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1.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资助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完善助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及各街镇)

2. 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等及各街镇)

3.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落实镇属地责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和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保障留守儿童不辍学。发挥街镇和村(社区)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局等及各街镇)

4.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加强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其余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所覆盖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确保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及各街镇)

(四)规范行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城区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增减情况,及时调整学校招生片区,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70%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政策。(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2. 完善学校治理体系。贯彻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升全区中小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教育系统管办评分离改革,依法依规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育教学、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等)

3. 提升社会认可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促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声誉。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满意度调查,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

(五)夯实基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坚持全员、全科、全程育人原则,把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凝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遵循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以建设持续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2.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一体化建设,实现各课程在内容、功能和课时方面的融合互通,打造一批课改名校。以“减负提质”为核心,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倡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思维水平和创新意识。(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3. 落实“五育并举”。加强体育场地和器材建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加强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和器材建设,配齐配好音乐、美术教师,开齐开足艺术课,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开设劳动课程,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德育、劳动、法制、科技等主题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场所。(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旅游委等)

4. 开展质量监测。大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监测结果运用。积极组织学校参加国家和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促进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率达到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18月底前)。成立长寿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实施争创阶段(20219月—20256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每年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57月—12)。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评,查找问题不足并整改提高,全面迎接市级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联动、教委主责、学校主体”的推进工作机制,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确保思想统一、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部门协同,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区教委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整体规划并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编制、规划、经信等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教育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学校建设、资金投入、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人才流动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形成共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提升政府保障水平。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向教育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项目、最急需领域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全力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定期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聚焦问题差距,优化工作思路,明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内容,督促各部门有效落实相关任务。通过过程督导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监督,定期督查通报。

(五)加强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关心和支持长寿教育,形成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优质学校和典型人物,提升教育的公众满意度,扩大长寿教育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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