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教师管理 >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重 庆 市 长 寿 区 财 政 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秋期乡村教师岗位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校、直属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182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430号)以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校和补助标准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961号),结合相关学校20241-12月在职在岗教师实有人数,按照补助标准计算,现下达你们2024秋期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经费842,500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全区补助标准分四类:一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300/月;二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400/月;三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600/月;四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1000/月。

、发放方式

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逐一打入教师个人账户(或个人工资卡),不得发放现金。

年终功能科目列报“2050202 小学教育,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501 工资福利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1031



附件下载:

2024年秋期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明细表.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