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1-005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2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重庆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重庆市远恒佳学校党组织,机关各科室: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2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21〕14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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