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街道教育工作。
2.负责全街道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街道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街道公民办学校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单位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招生经费收支工作。
5.统筹管理、协调我街道辖区内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6.主管全街道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我街道公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各校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7.管理我街道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我街道公民办学校的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九年制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预算单位,管辖长寿区八颗九年制学校1所,长寿区八颗中心幼儿园1所,2024年秋期总计在校学生238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9人,小学生110人,初中生119人,其中寄宿生114人,残疾学生12人。2024年秋期实际在职在编教师79人,退休教师200人,遗属长赡人员1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49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54.8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在职教师人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249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1,45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3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54.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3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3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9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3.27万元,比2024年减少144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23万元,比2024年减少1430.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教师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03万元,比2024年减少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分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由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学校不预算此部分项目资金。
我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4年减少0.6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4个,涉及资金5.36万元;重点专项1个,涉及资金4.67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曜 联系电话:023-4079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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