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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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街道教育工作。

2.负责全街道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街道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街道学校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管理招生经费收支工作。

5.主管全街道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我街道公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各校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6.管理我街道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预算单位,管辖长寿区八颗初级中学校1所,八颗街道中心小学校、八颗街道小学校2所,长寿区八颗中心幼儿园、八颗幼儿园2所,2023年秋期总计在校学生320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28人,小学154人,其中寄宿生138人,残疾学生9人。长教工委发2023150号编制人员156人,2023年10月实际在职在编教师147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教师196人,遗属长赡人员1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5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1.1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910.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898.8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5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268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5.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910.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892.6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7.6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41.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41.19万元,比2023年增加289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13.81万元,比2023年增加288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颗中学、付何中学、八颗中心校合并办学,教师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并办学,学生人数增加等,主要用于贫困生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 0.6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颗中学、付何中学、八颗中心校合并办学,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38万元。其中:一般项目3个,涉及资金17.11万元;重点专项4个,涉及资金10.2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312月,我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曜  联系方式:023-4079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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