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27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2 |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落实教育方针。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推进学校学生德育工作。为确保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起到导向和保障作用。
4.依据学校工作计划,做好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认真落实勤俭办学目标,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发挥经费最大效能,确保经费的正常运行。
5.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研、信息收集管理,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个人档案。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特殊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6.做好学校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助校长制订和落实学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助校领导搞好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协调各处室和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学校各部门工作协调运转。
7.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和各种专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和保管、保密工作。
8.承办本校各类安全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9.学校各个处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等方面的教育。
10.承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包含一所幼儿园,本校内设机构为行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安稳办等处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92.7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8.5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16万元,事业收入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减少109.57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39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 90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9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0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1.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7.3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88.5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88.59 万元,比2021年减少109.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81.32 万元,比2021年减少105.4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补缴等,主要用于保障本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7.26万元,比2021年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学校学生减少,学生资助经费减少等。
但渡九年制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09 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公务接待费 0.09 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3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3.8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26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伟 联系方式:(黄伟,电话:023-4033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