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小学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创办于2002年6月,由1所全日制小学和1所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组成。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重庆市长寿区第三实验小学校是独立预算事业单位, 2021年秋期学校教师编制数101人,在职在编教师94人,退休教师28人,小学教育实有学生1385人(其中:残疾学生7人);学前教育实有学生299人。现有学前教学班7个,小学教学班29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02.2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59.9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0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7.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73万元,比2021年减少12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73万元,比2021年减少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学生资助项目2021年由学校预算,2022年资助项目由资助中心统一预算。
重庆市长寿区第三实验小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16万元,比2021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比2021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校2022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勇 联系方式: (杨勇,023-404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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