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72T/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公路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参与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有关国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的事务工作。
4.承担国省县道路网运行管理、公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
5.承担公路行业乡村振兴的事务工作。负责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工作。
6.承担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行业信息化有关事务工作。
7.承担公路服务质量评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公路政务服务和行业统计等事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含1个独立编制、独立预算的机构,内设养护科、建设科、安全科、法制科、办公室、财务资产科、信访室,截至2026年初在编84人,较去年增加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02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3.29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经费拨款增加615.7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026.3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64.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3.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9.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1.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1.37万元,比2025年增加64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6.61万元,比2025年增加13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4名在职人员,以及工资、社保标准调整,人员晋级晋档导致的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84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09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94.76万元,比2025年增加5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去年为年中追加的上级资金今年改为年初下达等,主要用于公路预防性养护、市场化养护、公路水毁灾害治理、路面改造升级、桥梁检测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万元,比2025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本年需支付下一期间租金,主要用于支付办公楼租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6.6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56.6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35万元;重点专项6个,涉及资金1394.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我中心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1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泽恒 联系方式:023-40244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