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4号联建楼3楼

二、联系电话

023-40264546、023-40244710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部门简介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重庆市长寿区地方政府主管工业经济的政府机构。目前区经济信息委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招商投资科(信访科)、应急管理科、节能环资科等科室。

五、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软件、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建设,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二)监测分析和统计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运行,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调控目标;负责相关产业政策的拟定和实施;负责监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

(三)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负责协调全区电力、天然气、通信线缆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气、运、工业用油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四)负责协助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协助推进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维权投诉、融资服务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街镇特色工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六)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外)、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稳定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培训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值班、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编制、人才、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内保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控管理、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拟订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分析汇总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处理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天然气行业管理。负责天然气经营许可、天然气设施(新建、改动)审批、燃烧器具服务安装维修资质审批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支柱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拟订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产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事项建设;负责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物联网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协助无线电管理;负责协调全区通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协调“三网”融合工作;负责全区通讯行业的应急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职责;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招商投资科(信访科)。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工作;负责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推进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协助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五)应急管理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外)、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CNG加气站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城市燃气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通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镇街、园区和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船舶生产企业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

(六)节能环资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业、信息产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循环经济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循环经济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三废”迁建工作,协调配合工业环境保护,提出涉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负责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