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海棠派出所公告
渝长公海棠告字[2022]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1年7月1日长寿区公安局海棠派出所办理的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扣留、捡拾,预期未处理的4辆两轮摩托车和4辆自行车信息公告如下。

请相关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7月28日)持车辆合法证明到长寿区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接受处理。
逾期仍未到海棠派出所接受处理的,海棠派出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拆解或者报废。
联系人:彭警官
联系电话:023-4084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