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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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2023年,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认真总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长寿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1050条,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处罚、预算和决算、收费项目、政府采购以及其他法定信息等8大类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户籍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板块及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督管理等政府信息以及户籍管理重点事项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进行登记和审查,并按规定规范起草答复文书,按时向申请人送达。2023年区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办理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予以公开0件

(三)强化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要求,在信息产生之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属性,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外,均进行主动公开。明确专人每天对专属网页更新情况和内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即时整改。

(四)强化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常态维护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更好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适应融媒体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用好用活政务新媒体平台,着力打造全公安新媒体矩阵,“平安长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4个政务新媒体粉丝总量突破10万。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始终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办专审”,定期筛查信息条目、发布位置、用词用语是否准确、规范、简练,明确监管职责,将考核结果通报纪检督察部门及绩效部门进行结果应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945

行政强制

839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8

0 

2

0 

10

2

0

0

0

2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回顾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内部流程复杂、部分单位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的问题。下一步,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管理,健全完善信息收集、信息拟写、信息审核、信息筛查工作机制,全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二)简化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局内部部门、警种、派出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工作步骤,压缩工作时限,全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三)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紧紧围绕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对局相关单位领导、民警开展全方位法制培训,强化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娴熟运用,确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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