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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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2-03-17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现将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理论水平

(一)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法律法规8次

(二)积极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理论考试,委机关干部职工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加率100%。同时,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均办理了执法证,严格落实执政上岗规定。

(三)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中,坚持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纳入作为重要内容。始终坚持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聘请律师作为我委法律顾问,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法治观念

(一)深入开展长输管线安全方面的普法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向管道过境地区派发《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保护法》50余份,采取街镇组织、企业宣讲、村居参与等方式宣传管道保护知识。二是借助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契机,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营造自觉保护管道的责任意识和良好氛围。三是通过每季度联席会组织被监管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围绕《安全生产法》进行互动交流,分享优秀安全管理经验。

(二)深入开展粮食安全方面的普法教育。扎实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观看安全生产方面警示视频,进一步提高了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同时通过“中国普法网”“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等网络途径进行“在线学法”,组织全体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参加“4.15有奖竞答”“专项学习有奖竞答”等网上知识竞赛,不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

(三)深入开展招投标方面的普法教育。为加强招投标监管,推进工作平稳有序,加大宣传招投标现场管理制度、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报告、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我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线上通知、线下培训、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对招投标监督管理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110人次。

(四)深入开展物价方面的普法教育。一是通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场联合检查,向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及销售商发放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法律汇编》。二是通过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向区内的各级教育机构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迅速规范;通过供水、供气领域价格专项检查,及时向区内的各供水供气单位宣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三是在处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中,向投诉人宣传相关价格政策,进行法治宣传。

三、严格履行依法治区职责,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1.及时取消、承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区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3项、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169项,承接国家和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24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01项,实行动态透明监管。今年以来,全区核准、备案的项目共计232个,其中,仅有3个项目需办理核准,其余98.7%的项目为告知性备案服务。

2.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属地化网络备案率100%,减小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准入上的差距。2020年以来,新增外资企业8户,现有外资企业109户。三是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实现核准范围最小化。新办企业实现“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免费提供印章,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2020年以来,新发展市场主体15357户,97.5%的企业投资项目为告知性备案服务,即报即办,立等可取。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1.优化企业法治环境。一是创新设立经开区巡回审判站,园区内劳动争议、涉外商事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巡回审判站进行审判和调解,及时定纷止争,做到商事纠纷化解“不出园”。二是开展“审务进园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发布《长寿区人民法院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提示手册》,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目前,共解决30余家企业相关法律问题40余个。三是加强院企沟通交流。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次院企座谈会,为企业纾困解难60余次。

2.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示范作用,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各类合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二是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按照“发现一起、预警一起、退出一起”的原则,确保失信被执行人涉政府机构动态“清零”,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3.以承诺制为牵引,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模式。探索一般工业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实行“投资主体+中介机构+施工单位+政府部门”多方承诺机制,政府一次性统一告知准入条件、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投资主体联合中介机构作出书面承诺后,按照“承诺即视为有”“承诺即可办理”,畅通土地供给、技术审查、行政审批三条线独立快速推进的新型审批体系。完善联合踏勘、多规合一、信用奖惩、过程监管等配套制度,推动项目管理由重前期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动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告知承诺制改革入选信用重庆十大典型案例。

4.以一卡通为支撑,提速重大项目前期进度。建立市区两级重大项目“一卡通”制度。梳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各关键环节,并以开工时间为控制点,倒排各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办理时限,锁定在“关键环节审批流程一卡通”上,做到“一项目一张卡”,“一企业一张卡”,“一主管部门一张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限时办结,完善事中督办催办,事后评估考核机制。实行重大项目网格化管理,运用“互联网+重大项目”管理系统,以开工、完工、投资及形象进度为控制点,高效推进重大项目调度,精准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一卡通”制入选政务服务典型十大案例。

5.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2020年以来,共抽取市场主体2222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50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平台,依托全市统一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重庆,完成市场主体及执法人员名单录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推广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托行政执法双平台,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依法统一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规定,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着力聚焦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油气长输管线、粮油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1.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监管方面。对标对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三年安全行动计划为引领,紧扣管道存量历史隐患整治、电力建设施工环节全过程监管等重点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开展高温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专项检查,有效排查安全隐患,弥补监管薄弱环节。今年共开展安全检查27次,发现安全风险隐患19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其中18处已整改销号,剩余1处已制定方案推进落实,整改完成率94.7%。

2.招标投标监管方面。一是修订完善了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招投标行政监督执法能力、规范招投标行为和招标代理行为。2021年以来,监管全区83个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涉及招标总限价约为25.66亿元,中标合同总价约为22.31亿元。二是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和中标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重点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招标方式变更及招投标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已对各方主体不良行为量化记分3起,依法依规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3.粮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坚持落实好应急储备任务,严格应急储备企业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安全,确保应急时有粮可用、有粮可调。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质量安全监管。三是严格落实粮食收购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粮食质量追溯管理。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转运、消防设施、防汛、危仓老库、药品管理、安全管理、值班值守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四是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策性粮食质量抽查,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四)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一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通过区政府官网、长寿日报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年度《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庆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取消、减免、降低、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0〕19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会同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压减各项涉企收费,坚决杜绝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利用垄断性、强制性开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等违规情形。同时,健全行业协会商业收费管理监督查处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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