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的通知》要求,我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长寿实施方案、《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长寿区全面依法治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及主要指标表》,全面梳理总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将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一)聚焦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
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这一架构确保了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其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本,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党组成员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具体财税法律法规融会贯通。
此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党组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以提升法治素养为核心,着力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并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与核心载体,构建常态化、多元化学习体系。
组织干部职工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普法学习平台等线上渠道,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确保学习内容全面覆盖、与时俱进。同时,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财政信息网等线下线上宣传阵地,全方位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成果,定期发布法治学习资料、政策解读及工作动态,营造浓厚法治学习氛围。
通过推动党员干部集中专题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促使其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切实提升依法履行财政职责的能力,有效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财政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主动深入学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与工作方向,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行动准则,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表率。
对于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从制度完善、流程规范到风险防控,全程参与关键环节决策。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固定议题与年度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执法规范、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年底将法治纳入了述职述廉报告,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清单(2025年)》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紧盯13个重点领域8个重点方面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以纠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六区一高地”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针对《重庆市长寿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8个重点方面问题,我局重点围绕“乱罚款行为”对政府采购领域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涉企行政执法进行了“全面体检”,采用翻阅资料、调查、谈话等方式开展排查整治,经深入排查,未在财政涉企执法领域发现有乱检查、乱罚款等不公正执法行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扎实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核心工作准则刚性执行。对于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关键岗位的重要干部任免、关乎民生与发展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达到规定标准的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现象,全部严格按照议题提出、充分酝酿、调研论证、集体审议的规范流程,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民主表决后作出决定,切实保障每一项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民主性与科学性。
二是筑牢依法行政法治保障防线,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规范选聘流程,常年聘请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撑。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法律顾问及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风险分析,助力规避法律风险;深度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与论证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同时协助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与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
三是强化内部法律专业力量支撑,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配备公职律师1名,公职律师郭健智同志同时担任局党组班子成员,凭借其专业法律素养与领导岗位视角,全程深度参与局内重大决策的论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等关键工作,为决策与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提供重要内部法律保障。
(三)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重庆市长寿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梳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等财政执法业务的依据与程序,明确各执法环节的步骤、责任人、时间节点及证据要求,减少执法模糊地带与自由裁量权滥用。2025年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个,处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8人,累计罚款111588元。
二是精准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各科室职能定位与不同执法领域的工作特点,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常态化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内部业务骨干经验分享、邀请财政领域权威专家解读最新政策法规、上级部门业务骨干传授一线执法技巧、法律专业人士深度剖析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等方式,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法律素养。同时,着眼队伍长远发展,积极支持并鼓励执法人员报考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高水平专业考试,为备考人员提供时间保障与学习资源支持,推动执法人员持续更新知识结构、补齐能力短板,切实增强应对复杂执法场景、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是健全闭环式执法问题整改机制。构建“问题收集——分析研判——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外部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汇总、分类梳理与深度分析。建立详细的行政执法问题台账,清晰标注问题类型、涉及环节、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与完成时限。要求责任部门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性制定可操作、可检验的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安排专人跟踪进度,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有效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全面依法治区和建设法治政府督查整改情况
(一)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
为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将通过三项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一是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从服务、收费、流程维度,以资料核查与现场问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区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聚焦需求制定、专家抽取等环节,建问题台账并跟踪整改;三是整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排查不合理门槛等现象,严肃查处违法采购。
投诉处理将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流程。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6个,下达9个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无一件投诉引起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
(二)全面整治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代理记账行业生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税收征管安全,区财政局严格遵照《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启动辖区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将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三类违法违规行为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据市财政局下达数据,全区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10家。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10家代理记账机构,通过电话联系、系统筛查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10家机构中,均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中1家机构已经取消代理记账经营范围,其中2家机构正在注销,其余均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在取消该业务范围中。
对以承诺函的方式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5家机构,我局进行了电话调查以及数据比对,核查到其中3家代理机构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规范,其中1家机构经过配合整改,已更换符合要求的专职人员,继续从事代账业务,其中1家机构不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正在取消该业务范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开展对外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和政策制度的过程。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最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做到规范装订、统一编号。
(三)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方法
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和载体,积极探索法治微视频、一图读懂预算法(会计法等)、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善于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广泛传播财税法律和政策。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指导、说服教育、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彰显执法温度。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