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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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02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长寿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长寿实施方案、《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具体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一)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夯实领导学习基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重点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习财税法律法规《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着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推动班子成员严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落实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和载体,运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普法学习平台学习《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将纳入支部、各科室学习重要内容,加大局机关干部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法治学习资料,推动党员和干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

增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贯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和议事日程,在年底将法治纳入了述职述廉报告,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配合法治建设迎检工作

一是按照印发《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长寿委法办发〔20223 号)7 个方面29 项整改事项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最后将整改工作的相关佐证资料及执法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备查。

二是根据《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我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00项三级指标和附加项(加分项),按相关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及情况说明。我局通过本次示范创建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及时补充建立相应制度,形成工作台帐、工作简报等。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用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分析,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助开展普法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我局配备公职律师1名,公职律师郭健智同志系党组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查工作。2023年,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全面梳理清查历年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局的要求和建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废止15项规范性文件,向司法局补充登记12项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2023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项代区政府拟稿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及时公开发布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情况,除应由区司法局进行公开外,区财政局对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补充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规范档案资料备案工作。2023年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归档完成。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认真宣传研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逐步落实完善采购规章制度,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印发《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会20237号),为破除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程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充分了解投诉事项,集体讨论投诉内容,疑难案件邀请区司法局专家及法律顾问共同探讨确保投诉处理决定书有理有据。202311日到202311月,我局受理政府采购投7件,已处理完结投诉7件,无一件引起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

二是全面整治核查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据市财政局下达数据区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共25家。区财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针对25家代理记账机构,通过电话联系、系统筛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25家机构中,有1家机构已对外开具了代理记账发票,鉴于此机构积极配合我区行政机关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及时停业整改,补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区财政局决定对此公司作出警告处罚

三是扎实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强化落实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日常摸排和群众举报线索,切实加强跟踪预警,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实地排查,通过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企业停止违法违规业务同时摸清风险底数,对参与人逐一进行风险提示,防止参与人越陷越深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3·15”、“5.15和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主题宣传为载体,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常规宣传和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元旦节和春节组织全区各街镇、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打非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印制防非处非年画、宣传布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读本等资料发放到各街镇、相关部门,利用农村赶场、部门职工大会等方式全面宣传。同时加强线上宣传。全区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活动。利用长寿日报、人人长寿APP、长寿论坛、小区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发布涉嫌非法风险提示,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起到了群防群治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开展对外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和政策制度的过程。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最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做到规范装订、统一编号。

(三)创新改造执法方式方法

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和载体,积极探索法治微视频、一图读懂预算法(会计法等)、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善于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广泛传播财税法律和政策。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指导、说服教育、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彰显执法温度。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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