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财政局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2-31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夯实领导学习基础。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学原文、悟原理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重点内容,学习财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着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推动班子成员严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落实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和载体,运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普法学习平台学习《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和《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大局机关干部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情况

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召开后,区财政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职工大会,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党的二十大部署的任务全面落实到财政工作中,聚焦经济治理体系、财政体制改革、科教创新战略、绿色生态发展、共同富裕等方面,持续抓好精准落实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坚持开源节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发挥财政撬动引导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区新一轮发展战略做好服务保障,奋力为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贡献财政力量。

(三)财政法治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全区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会管采购科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规划全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长寿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区财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建设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等具体措施。意见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是印发了《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八五期间全区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主要任务。接下来,我局将围绕规划,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财政相关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四是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监管。认真宣传研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逐步落实完善采购规章制度,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出台《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会〔202217号),为破除政府采购领域隐形壁垒,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转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梳理汇总政府采购过程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供政府采购当事人对照参考,避免发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评审专家不严格按照规定评标、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未回避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截至1231日,我局受理政府采购投诉17件,已处理完结投诉17件,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13次,处以罚款19500元,2家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1个采购人给予警告,对6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对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给予警告

五是大力宣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传统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重点宣传与常规宣传结合起,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对防非处非政策法规、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典型案例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起到了群防群治的效果。对易感人群上门进行一对一重点宣传,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物料50余万份,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增强

我局是以财政收支业务为主的综合部门,各科室均承担了繁重的具体财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说有的是一人多岗、多职。虽然通过不断的努力,基本保证了财政法治工作的顺利推进。但是,随着法治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无专人从事法治工作,难以满足法治工作的高标准、新要求。

(二)部分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

少数干部职工由于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对单位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存在着应付心理,学习流于形式,做不到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少数财政干部仍然存在一定的惯性思维,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不够强。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化开展对外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继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财政执法特别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监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等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和政策制度的过程。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做到规范装订、统一编号。

(三)创新改造执法方式方法

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和载体,积极探索法治微视频、一图读懂预算法(会计法等)、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善于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广泛传播财税法律和政策。组织开展法治征文、法治摄影比赛等新形式活动,以此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作全面深入。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指导、说服教育、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彰显执法温度。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212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