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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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长财农发〔2025〕3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日期:2025-06-10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的通知》(长财农发〔202533)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长寿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40580197;

区财政局:023-40280141;

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长寿区民兴路103号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9号),结合你单位来函(长乡振函〔20252号)项目实施进度,现调整安排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批)资金(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长财农发〔2021〕158号)和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

二、请按附表明确的内容抓紧项目实施,财政衔接资金实行清算制,此项资金应在20251220日前按规定支付完毕,届时区财政将按财政资金部门零结转和存量资金管理的要求对资金进行清算。

附件: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第三批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565

附件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第批)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万元)

本次调整安排(万元)

调整后(万元)

备注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1

长寿区2025年消费帮扶与自然长寿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80

20


-20



60

20


2

长寿区2025年农业产业贴息项目


62.590804



-0.000829



62.589975



3

长寿区2025年“两类群体”“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





20



20


功能科目:2130505

经济科目:302

4

长寿区2023年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创建项目


11.99



0.000829



11.990829



5

长寿区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



10



10



20


6

长寿区202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10



18



28


7

长寿区2025年产业到户项目

600



-415


415

185


415


8

长寿区2025年农村服务型岗位

776

424


-580


580

196

424

580



合计

1376

578.580804

40

-995


1023

381

578.580804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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