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144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1〕28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3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预下2021年春期中职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化工职院、医药学校、行知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03号)文件,结合到校核查2020年秋期学生情况和补助标准,现按照70%比例预下你们2021年春期中职免学费补助、助学金、住宿费补助经费373万元(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预下2021年春期中职免学费补助、助学金、住宿费补助373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初部门预算(渝财教〔2020〕203号中央直达资金)。
二、资金结算
预下2021年春期中职资助补助373万元,春期开学后,区财政、区教委将按照在校在籍实际享受学生的人数和补助标准进行结算。
三、免学费补助
国家给予学费补助后,公办中职学校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免学费主要保障学校的基本运转,不得用于学校的基建支出等。
年终功能科目在“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预算科目中列支,政府经济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预下2021年春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住宿费减免补助明细表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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