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135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1〕1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3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期中职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医药学校、重庆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04号),按照2020年秋期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测算,应下达2021年春期中职公用经费2,198,250元,现通过中央直达资金下达你们2021年春期第一批中职公用经费770,000元(明细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年初部门预算(渝财教〔2020〕204号中央直达资金)。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用经费标准。根据长寿区财政局、长寿区教委《关于调整全区公办中职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的请示》(长财行文〔2018〕180号)批示。从2018年起,公办中职学生公用经费标准1500元/生/年;民办中职500元/生/年。
二、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组织实习实训、设施设备购置和修缮、聘用人员经费及学校维持正常运转费用。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实训设施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公用经费严禁用于捐赠和基本建设。由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的公用经费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直达基层惠民利企,资金支付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在“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预算科目中列报,政府经济科目在“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列报。
附件:2021年春期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明细表(中央直达资金)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